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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防控办重要提示非必要不离汕不出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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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交通出行健康服务

管理工作的通告

(汕防疫指办通〔〕5号)

近期,我省多地接连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交通出行健康服务和管理工作,全市各铁路站场、汽车客运站实行旅客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经历查验,请出行旅客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和健康管理工作。

一、出发旅客

(一)对持有广州、佛山身份证或14天内有广州、佛山行程经历(到达或途经)的离汕出省旅客实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

(二)对持有除广州、佛山之外的省内其他城市身份证或14天内有省内其他城市行程经历(到达或途经)的离汕出省旅客实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

因未能及时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按时出发的铁路场站、汽车客运站旅客,可根据相关*策向售票机构申请办理退改签。

二、到达旅客

(一)对持有广州、佛山身份证或14天内有广州、佛山行程经历的旅客实行信息登记制度,查验粤康码,登记旅客姓名、身份证、出发地、体温、去向(详细到镇或街道)等信息。各站场要提醒旅客,出行过程中做好自我防护,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个人健康信息登记等工作。

(二)14天内有广州、佛山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经历(到达或途经)的来汕旅客,要主动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并积极配合属地防控部门落实相应健康码查验、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广州市、佛山市内低风险地区(到达或途经)的来汕旅客须持粤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四、请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汕、不出省,确需出省的,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汕、不出省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员干部要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公务活动涉及从广州、佛山市来汕参加的要第一时间报告,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本通告自年6月8日起实施,失效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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