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教育局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学年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汕教函﹝﹞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由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情况划出。现公布如下:
未完成招生录取任务的普通高中学校,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将组织在库未录取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进行补录。具体补录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基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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