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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区关于新建广州至汕尾铁路项目深圳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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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使用林地用途:用于解决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深圳段)需求。

二、使用林地范围: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镇林场、明热村、冰深村、新里村、新城村林地。地籍小班号为:、、、、、、、、、、、、、、、、、、、、、、、、、、、、、、、、、、、、、、、、、、、、、、、、。

三、使用林地面积:共30.公顷;Ⅲ级林地5.公顷、Ⅳ级林地25.公顷。省级重点公益林3.公顷、重点商品林2.公顷、一般商品林23.公顷。

四、公示时间: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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