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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教育局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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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年1月9日至10日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年12月10日至13日,考生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
  2.报名对象:户籍、居住地在汕尾的社会人员和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在汕尾考区报名的考生择汕尾为报考考区(年应届毕业在校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的考点)。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二、现场审核


  年12月14日至16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为现场审核时间,户籍、居住地在汕尾的社会人员现场审核地点:汕尾市教育局4楼人事科对面*员活动室;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年应届毕业生审核地点:汕尾职院教务处(科学楼四楼)。现场需审核如下材料原件:


  1.社会人员: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或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2.汕尾职院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报考日语、俄语的在12月14日前到汕尾市教育局4楼人事科进行现场审核。


  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本人到现场签名确认,本人切实无法到现场确认而委托他人的,需写委托书。现场审核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须在年12月16日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缴纳面试费用,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完成报名的考生,于年1月4日起可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确认点联系


  汕尾市教育局联系-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联系-


  

汕尾市教育局

  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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