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行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的通告
(汕防疫指办通〔〕3号)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冻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全市范围内实行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年3月8日起,我市设立的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全面启用,凡准备进入我市储存、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且已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冷冻食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集中管理,货主可根据实际从《汕尾市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名单》中任选其一进仓管理。
二、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冻食品,货主应提前按要求向各集中监管仓预约(可通过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