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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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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汕尾市人民*府召开《广东省汕尾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评审会。会上,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了该《规划》。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副司长马大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森林城市建设管理处调研员刘宏明,省林业局二级巡视员林俊钦,汕尾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逯峰,汕尾市、县(市、区)人民*府主要领导及林业主管部门主要同志,市创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评审。

会上,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的汇报,审阅了相关材料,实地考察了规划区森林城市建设情况,专家组认真讨论质询后一致同意通过该《规划》,并建议编制单位根据与会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审批实施。

省林业局二级巡视员林俊钦就《规划》提出四点指导意见:一是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二是要注重高质量、高标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确保规划内容落细落实。三是要积极发展生态产品,推进惠民利民工程建设,注重发展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四是要全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共享,努力营造创森的良好氛围。

接下来,汕尾市将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出发,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一是按照市委、市*府“五城联创”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按评审会的意见尽快完善《规划》并按程序报批,力争今年底通过国家评审备案。二是待总规按程序审定后印发,明确具体建设任务,按照《汕尾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汕尾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年)》,把任务分解到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府,组织实施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建立“创森”工作目标责任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创森”工作的标准、要求和时限,细化量化目标体系,逐项推进工作。三是不断加大城乡绿化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建成城乡绿化建设,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公园建设。四是大力开展创森宣传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全面营造全民“爱绿、植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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