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组公〔〕10号
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郑良斌等29位同志拟提拔使用。根据《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现予以公示:
郑良斌,男,年9月生,广东陆丰人,汉族,年10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省委*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王伟群,男,年10月生,汕尾市城区人,汉族,年7月参加工作,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省委*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振坚,男,年9月生,广东海丰人,汉族,年8月参加工作,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省委*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城区*府副区长。
吴城池,男,年8月生,汕尾市城区人,汉族,年12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省委*校在职大专学历,现任市城区*府副区长。
*贤锐,男,年6月生,汕尾市城区人,汉族,年6月参加工作,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省委*校在职大专学历,现任市城区东涌镇*委书记。
钟文管,男,年10月生,广东陆丰人,汉族,年7月参加工作,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在职大学学历,现任陆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马友明,男,年12月生,广东海丰人,汉族,年11月参加工作,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中央*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陆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月丽,女,年11月生,广东陆丰人,汉族,年11月参加工作,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在职大学学历,现任陆丰市*协副主席。
陈良川,男,年1月生,广东惠来人,汉族,年7月参加工作,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省委*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陆河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范秉康,男,年1月生,广东陆河人,汉族,年7月参加工作,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在职大学学历,现任陆河县*府副县长。
林锡清,男,年3月生,广东陆丰人,汉族,年8月参加工作,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海丰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黎素贞,女,年3月生,广东海丰人,汉族,年7月参加工作,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大专学历,现任海丰县纪委常委。
侯燕玲,女,年7月生,广东汕头人,汉族,年7月参加工作,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大学学历,现任市直工委办公室主任。
谢振锋,男,年2月生,广东陆河人,汉族,年4月参加工作,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城管执法局凤山执法大队大队长。
郭券,男,年1月生,广东陆丰人,汉族,年7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大专学历,现任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组长。
郑进铅,男,年5月生,广东陆丰人,汉族,年5月参加工作,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大学学历,现任市纪委办公室副主任。(无基层工作经历,因工作需要破格提拔)
许木彬,男,年7月生,广东陆丰人,汉族,年3月参加工作,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无基层工作经历,因工作需要破格提拔)
郑奕巡,男,年10月生,广东潮安人,汉族,年7月参加工作,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大学学历,现任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
陈吕民,男,年6月生,广东海丰人,汉族,年7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大学学历,现任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科长。
林剑虹,男,年5月生,广东陆丰人,汉族,年8月参加工作,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科长。
李永坚,男,年10月生,广东陆丰人,汉族,年4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省委*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府副秘书长,市*府办*组成员、调研员。
钟东鸿,男,年11月生,广东海丰人,汉族,年8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府办经研室主任。
郑文*,男,年2月生,广东陆丰人,汉族,年1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大专学历,现任市强制隔离戒*所习艺计财科科长。
李冠广,男,年4月生,广东陆丰人,汉族,年12月参加工作,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省委*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科长。(基层工作经历不足2年,因工作需要破格提拔)
彭海棉,女,年12月生,广东海丰人,汉族,年11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省委*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协副秘书长,市*协机关*组成员。
郑义正,男,年10月生,汕尾市城区人,汉族,年7月参加工作,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省委*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协提案委副主任。
*贤臻,男,年9月生,汕尾市城区人,汉族,年5月参加工作,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省委*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协办秘书科科长。(无基层工作经历,因工作需要破格提拔)
叶少星,男,年6月生,广东陆河人,汉族,年7月参加工作,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大学学历,现任市*协办专委会一科科长。(无基层工作经历,因工作需要破格提拔)
林宏填,男,年6月生,广东陆丰人,汉族,年7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协办提案工作科科长。(无基层工作经历,因工作需要破格提拔)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年10月9日起至年10月13日止
受理单位: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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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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