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年1~10月广东省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年1~10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0.0%;1-10月,全省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0.5%。
监测显示,年1-10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0.0%,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0%(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5微克/立方米)。臭氧(O3)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88.9%和5.4%。
城市排名方面,1~10月,按照AQI达标率由高到低排名,全省空气质量前三名依次为梅州、茂名和汕尾市,后三名由低到高为东莞、江门和中山市;揭阳市同比持平,其余20市同比下降,下降幅度由大到小前三名依次为中山、珠海和肇庆市。
水环境方面,年1~10月,各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89个)水质达标率为%。1~10月,全省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90.5%,无劣Ⅴ类断面。
城市排名方面,1~10月,基于个国控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按照城市水质指数由低到高排名,全省水环境质量前三名为肇庆、河源和韶关市,后三名由高到低为揭阳、东莞和湛江市。汕头、揭阳、阳江等18市水环境质量同比均有所改善(中山、肇庆、清远市所有国控断面均达到水质目标且均达到或优于Ⅱ类,不参与水质变化排名)。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题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耀烨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玮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