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林一秀)12月9日,市委办下发《中共汕尾市委办关于做好年度*报*刊发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本地区、本单位*报*刊发行征订工作,确保年度*报*刊征订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指出,要加强指导,各级*委宣传部要科学制定和分解任务,主动协调,具体组织实施;*委办公室、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督促落实;各发行单位要切实做好发行服务工作。要明确征订要求,保持年度《人民日报》《求是》《南方日报》和《汕尾日报》等*报*刊发行数量稳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带头订阅*报*刊;这些*报*刊的实际发行数量与订阅要求相差较大的地区、系统、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发行数量落实和稳定增长。
《通知》指出,要严肃征订纪律,确保订阅经费的落实,未完成重点*报*刊订阅任务的,不得用公费订阅其他报刊,严禁以*报*刊名义搭车发行或利用行*权力摊派发行其他报刊;实行*报*刊发行文件逐级报备,各县(市、区)发行文件向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报备。
要落实经费保障,继续大力推广*报*刊作为公共文化产品实施*府采购的做法;各级*委组织部门要制定*费订阅*报*刊的具体办法;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动员合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订阅;各帮扶责任单位要加大文化帮扶力度,为所帮扶的单位和个人订阅一定数量的*报*刊。
《通知》指出,要扩大传播覆盖面,继续坚持往年行之有效的做法,继续推广“集订分送”“私订公助”等做法,推出网上征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