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3日消息,广东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购房节期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及提取有关*策调整的通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通知》提到提高贷款额度。9月10日至10月31日购房节期间,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24万提高到3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提高到50万元。
同时还提出推行“一人购房全家帮”新*。购房节期间,支持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另外,购房节期间受理异地购房贷款。支持异地缴交公积金职工在汕尾使用公积金购买一手商品房。
据*策解读,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购房节期间,在汕尾市行*区域内购买(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一手普通商品房可享受上述措施。
对于提高贷款额度,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由24万提高到3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由40万提高到50万元;申请人(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持有“汕尾英才卡”,被认定为一、二、三、四类高层次人才的,最高可贷额度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75万元;使用人才房票购房的,不管是一方或是双方申请,其最高可贷额度为65万元。
对于“一人购房全家帮”新*,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余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或购房首付款的,其直系亲属(双方父母、子女)为汕尾市缴存户的,可共同办理此套房的(预)购房款或购房首付款提取。职工及配偶提取购房首付款时,按《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案》的规定,必须各留存不少于最近12个月的缴存额。
对于异地购房贷款,支持异地缴纳公积金(连续不间断满6个月以上)、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簿属于行*区域内的职工在汕尾市购买一手商品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其他贷款条件按现行*策执行。如果异地职工(夫妻)的直系亲属在汕尾市有缴纳公积金,亦可享受“一人购房全家帮”的措施。
文章来源:观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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