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汕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法治汕尾建设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张晓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逯峰,市委副书记、*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陈少荣,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杨扬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法治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营造与“双区”接轨的一流法治环境,奋力开创新时代法治汕尾建设新局面,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汕尾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提供强大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能力,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健全疫情防控配套法规制度,加强传染病防治、野生动物管理、慈善捐赠等重点领域配套制度建设。加大执法司法力度,落实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各项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引导广大群众和企业依法支持、配合复工复产工作,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好受疫情影响造成的法律问题。
会议强调,要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实践,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用好地方立法权,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大力推进法治*府建设,深化综合行*执法改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加强法治社会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夯实基层法治基础,着力提升基层法治建设科技信息化水平,完善基层综合实体平台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打通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会议强调,要坚持*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为全面依法治市提供有力支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各级*委(*组)要担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汕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来源:汕尾日报
图片:郑志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