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
深汕特别合作区正式揭牌
广东省和深圳市主要领导出席仪式
直击现场
此次揭牌也是深汕特别合作区
体制机制调整后的标志性事件
意味着
合作区自此由
深圳、汕尾两市共管
转为进入深圳全面主导的时代
广东省政府参事、省委党校教授陈鸿宇告诉南都记者,调整方案出台后,深汕合作区才有了真正的特别之处,具有了全国性的创新意义。“相当于深圳10个区之外,要再加1个,所有事务将由深圳主导。这是一个非常独特的、完整的‘飞地模式’。”
你了解它的历史吗?
年2月18日,经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后,深汕特别合作区正式设立。
年5月21日,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获得广东省委、省政府授牌,正式运作。
年9月,广东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的批复》,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由此开启。
年2月,深圳市下发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的工作方案,调整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此次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挂牌
既是工作方案中的内容
同样也意味着
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果
曾经,深圳和汕尾两市共管
南都记者获悉,此前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为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享有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委托深圳、汕尾两市管理,深圳市主导经济管理和建设,汕尾市负责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
现在,将由深圳全面主导也就是说,此前合作区是深圳、汕尾两市共管,而根据体制机制调整方案,今后合作区的经济社会事务将由深圳全面主导,合作区成为深圳第“10+1”区。
▲
这可谓是深汕特别合作区
体制机制调整的标志性事件
那么
此次合作区体制机制有哪些调整?
调整之后合作区作为深圳10+1区
与现有行政区、新区有何区别?
南都记者为你揭秘!
1、为功能区,但多了法院检察院
在此次调整后,在组织管理架构和机构设置方面,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由此前的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调整为深圳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
划重点
▼
合作区将以深圳市一个经济功能区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顶层设计、资源配置、规划建设、管理运营。
作为经济功能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类似于现有的大鹏新区,以及已经升格为行政区的曾经的光明新区、龙华新区、坪山新区。
但是由于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特殊背景和地理位置,某些方面的安排又会与功能新区有所不同。
具体有哪些不同?
▼
之前的功能新区未有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但是合作区将有自己的法院和检察院。
根据体制机制调整方案,会由省法院、省检察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法院和检察院,分别作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或派出检察院),此方面工作已在推进中。
而现有的大鹏新区,法检机构则是龙岗法院大鹏法庭、龙岗检察院大鹏检察室。
调整后的合作区还将成立深汕特别区纪工委,为深圳市纪委派出机构;成立深汕特别区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工委合署办公;深圳市公安局深汕分局。
深汕特别合作区直属部门、市垂直管理部门驻区单位的调整和设置在加快推进,还将协调海关、边检等中央驻粤联检机构合理设置驻特别合作区机构及配备编制。
值得留意的是,此前深汕特别合作区还享有部分地级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以及一些特别产业政策等,体制机制调整后这些方面的安排有待官方明确。
2
GDP单独统计
深圳全面主导后
GDP的归属令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