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公益宣传片
“七五”普法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普法办的指导下,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意见》(汕尾办法〔〕3号),认真履行本系统的普法职责,扎实开展普法的各项工作,社会普法成效明显,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双提升”。
一、落实普法责任,完善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七五”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自然资源管理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责任体系。
(二)明确普法职责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汕尾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确定的自然资源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自然资源领域的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为全局各部门开展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依法依规推进我局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完善普法制度
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重大决策专家听证、法制审查、规范性文件公平性审查,法律顾问制度、行政应诉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一系列机制,为我局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强化普法队伍建设
在执法队伍系统公布行政执法职权依据、执法机构岗位职责、执法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我局现有执法人员35名,均取得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组织自然资源执法法律法规学习,坚持把提升执法队伍的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
(五)规范执法培训
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对单位新进执法人员一律实行法律培训,培训合格,取得广东省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从事执法工作。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处罚集体研究决定和备案制度,把握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确保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二、突出普法重点,强化依法行政
(一)落实局党组带头学法
将与自然资源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的重要议题,及时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行集中学习,每年度对党中央和国务院出台的规章制度等都能及时跟进学习。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创建汕尾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