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广东公安共有46个集体、94名个人在大会上受到表彰。其中,汕尾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一级警长颜海龙被人社部、公安部联合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颜海龙于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汕尾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一级警长。从警30多年来,颜海龙同志先后在城区分局治安、巡警、便衣、刑警等多个一线岗位工作,荣获汕尾市“十佳卫士”称号、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5次、个人嘉奖7次、优秀共产党员2次、先进个人2次,他带领城区分局便衣队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各1次。
颜海龙曾孤身抓捕4名吸毒嫌疑人,带队在一天内抓获3个抢劫团伙,在30分钟内成功解救被歹徒持刀劫持的人质,还曾在犯罪嫌疑人威胁引爆燃气瓶前,冒着生命危险冲进现场,3秒钟内制服嫌疑人、阻止了爆炸。
在负责城区分局便衣队的13年间,他带领便衣队累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多名,打掉犯罪团伙多个,破案率和任务完成率均居全局前列,对辖区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为汕尾城区平安稳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颜海龙被公安部评为年“全国公安机关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被中宣部、公安部评为年全国“最美基层民警”,年12月被广东省委、省政府评为“广东省先进工作者”,年6月被中共中央评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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