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丰县委政法委员会现已发布年汕尾市海丰县委政法委招聘政府聘员40名公告,具体公告内容详见正文。
一、招聘详情
本次由中共海丰县委政法委统一招聘政府聘员40名,其中:海丰县联勤指挥中心4名;各镇民情地图联勤指挥中心36名(海城、附城、城东、梅陇、可塘、公平各4名,黄羌、平东、赤坑、大湖、陶河、联安各2名)。
二、招聘基本要求
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能力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并且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其他要求:民情地图平台需24小时日常运行和管理,应聘人员能适应夜间轮换值班、加班、应急等工作任务。
三、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资料到现场完成报名(报名所需材料请查询公告原文了解)。
报名时间:年8月16日至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海丰县委政法委政工办(县委大院一栋一楼室)。
四、考试
考试包括计算机实操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自行留意海丰县政府网站公告,将不再另行通知。
1、计算机实操测试(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计算机实操测试主要测试电脑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测试内容主要为“Word”、“Excel”的实操应用和常用的公文写作。成绩满分为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计算机实操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对象。若计算机实操测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五、聘用流程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计算机实操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参加体检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进行体检、政审考察阶段。对经过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初定人选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薪酬待遇
根据《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海机编〔〕21号)文件规定,政府聘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每人每月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具体工资待遇按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海丰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出意见并报县政府确定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节日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列入县财政预算予以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