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汕尾市新增2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个案1,居住在汕尾市城区东涌镇龙溪一村尾社,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个案2,居住在汕尾市城区东涌镇龙溪一村尾社,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
上述个案均医院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年11月10日0时起,对市城区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
一、市城区东涌镇龙溪村、石洲村和捷胜镇军船头村3个区域实行临时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市城区东涌镇、捷胜镇其他区域实行临时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三、市城区以上区域外强化社会面管控,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须持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严格大型活动监管,不开展线下节庆和大型会议、联欢、聚餐等活动,关停宗教场所。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公共场所均应设置场所码,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扫码、佩戴口罩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扫(亮)码等防控措施;超市、农贸市场加强通风,限制人流,提倡非现金支付。暂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和卡拉OK、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图书馆、健身场所、室内游泳馆、洗浴中心等密闭场所营业,所有餐饮场所暂停堂食。东涌镇、捷胜镇暂停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含托管)线下教学。
四、请市民群众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