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黄浩洋)中国政府网11月25日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年节假日安排为: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通知指出,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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