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丰公安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案件,行政拘留1人。
案件回顾
1月9日,西南派出所民警联合政府工作人员在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一村民在山地焚烧杂草树枝,现场有明火并产生大量浓烟,火借着风势越烧越猛,正在向周边的草丛蔓延。
见状,民警连同政府工作人员迅速上前开展灭火工作。由于扑灭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大范围的经济损失。
随后,民警将嫌疑人郑某诚(男,58岁,陆丰西南人)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违法嫌疑人郑某诚在自家承包的山地点燃杂草树枝,不慎将周边丛草引燃,致使过火面积约2亩。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来源:陆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