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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安排,今年2月至6月,我市可享受减免*策的企业共有家(其中大型企业92家,中小微企业家,其他单位家),惠及参保人数人,可减免企业社保费.26万元(其中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合计.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5万元)。
此外,疫情期间,我市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参保人权益。因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延缴疫情期间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的社保费,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的一律免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