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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条件的聘用人员,除执行国家、省、市*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按《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规定标准发放补贴。
报名
(一)报名时间:年3月30日9:00至4月1日16:00;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网址:
1.提交个人报考信息。
2.报名系统初步审核。
3.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考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1.按照综合、教育、卫生三类招聘岗位,笔试科目分为综合、教育、卫生三类试卷。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满分为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届时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在广东汕尾人才网直接查询。
(二)面试资格复审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名额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复审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
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所缺名额将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3.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名单,将在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面试满分为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公告。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
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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