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硕士研究生学历、副高职称以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要求
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年广东省汕尾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二、聘后薪酬待遇及管理培养
(一)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条件的聘用人员,除执行国家及省*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发放补贴:
1.全日制博士给予生活补贴与住房补贴共75万元。
2.全日制硕士给予生活补贴与住房补贴共20万元。
3.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岗位补贴与住房补贴共85万元。
4.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岗位补贴与住房补贴共40万元。
5.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住房补贴15万元。
(二)市委组织部对聘用人员进行长期跟踪培养,并择优选拔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人员,调任为公务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包括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学历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截止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当日,受行*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截止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当日,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截止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当日,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录(聘)违约人员;
4.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当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0日止。应聘者须填写《汕尾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附件材料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档,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swrsjzjk
1.应届毕业生(指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报名表》;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及暂缓就业协议书;
3.社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
4.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以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国有单位在岗(编)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资格审核。用人单位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
(三)组织面试。疫情防控期间,主要采取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视频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应聘者视频面试成绩及聘用结果。如确需组织现场试工考核的,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组织。
(四)确定意向。面试或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表现、专业特长及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考察聘用。拟聘人选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汕尾人才网”(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均要求全日制学历,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具体参照《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年5月30日。
5.报考人员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须提供在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学位)证书,且于年7月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五、视频面试时间及场次安排
视频面试定于年6月进行,具体时间和场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