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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1/22 14:36:00

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加强境外疫情防输入工作的通告

(汕防疫指办通〔〕9号)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风险,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港澳台除外,下同)抵汕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一、主动报告。近14日内(即3月7日以来,下同)有境外旅居史的抵汕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必须于年3月23日下午4时前主动向所接待单位、工作单位或所在村(社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姓名、国籍、户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电话号码以及从哪个国家来、何时来、入境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抵达、目前健康状况等,配合落实检验检疫等防控措施。

二、发动举报。凡掌握、知晓近14日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抵汕人员未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未纳入健康管理等有关情况的,请予积极举报,一经查实,给予适当奖励。举报-。

三、近14日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抵汕人员如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不如实报告,引起新型冠状病*传播或者带来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告

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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