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参加测试当天,必须自行在家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前来考场参加测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戴口罩,除测试录音期间可摘下口罩,其他时间必须全程戴口罩。
(三)考生按工作人员指示,按准考证约定时间提前15分钟进场,人员间隔距离大于1米。
(四)考生进入考场前出示粤康码(或穗康码),同时测量体温、检查出行轨迹。
(五)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测试,后期另行安排。
(六)14天内去过境外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应隔离满14天且新冠肺炎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再安排参加考试。
(七)考前14天内出现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健康码为红码等异常情况的考生,须出示考前7天内核酸检查为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测试。
二、测试对象
(一)汕尾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未达到普通话水平规定等级的教师。
(二)年满16周岁的户籍在汕尾的社会人员(户籍不在汕尾但工作在汕尾的须提供工作证或单位证明)。
(三)暂不接受居住在汕尾市外其他地区的汕尾户籍人员报名。
(四)不接受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报名。否则,即使网上预约报名成功,也将删除报名数据。
三、测试有关事项
(一)测试地点:汕尾市实验初级中学(原汕尾职业技术学院B区)。
(二)网上报名网址:登陆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登陆网址:
(三)测试任务安排
1.测试时间:
(1)设年11月13日、14日、20日、21日、27日、28日,共6个测试日,供社会人员报名测试。
(2)设年10月23日、24日、30日、31日,11月6日、7日,共6个测试日为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专场。
(3)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测试时间视实际情况,另行专场安排。
2.网上报名时间:年9月27日-10月10日。
3.现场报名确认和缴费时间:年10月16日,共1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测试。
4.现场报名确认和缴费地点:汕尾市红海中路市教育局办公大楼六楼市语委办。
四、测试
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提前15分钟到指定测试地点参加测试。
五、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社会人员缴交测试费50元,在校学生缴交测试费25元。
六、证书寄送
所有测试工作完成后,市语委办从省测试站集中领回证书,再委托快递公司寄送给考生,原则上只寄送等级达到二乙以上(含二乙)的证书。
七、注意事项
1.有关报名、测试应注意的事项以及考生测试流程等详细说明,请登录“汕尾市教育局”网站或“汕尾市教育局”
2.网上预约报名过程中,请详细“填写报名信息”页面中的“基本信息(非必填)”中的“联系地址”,一般填写常住地址,方便投寄证书。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3.上传的相片必须符合《年下半年汕尾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提出的“上传相片要求”。否则删除网上预约报名数据,则无法参加测试,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试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