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发动社会力量查找线索、有效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申请人权益,本院依照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中实行悬赏执行的意见(试行)》之规定,决定对本院执行的()粤执号案件的被执行人林兴笑予以悬赏执行。面向全社会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特发布此悬赏公告。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控且真实有效的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或通过线索找到被执行人林兴笑使其到案履行债务的,本院将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5%支付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凡能有提供上述线索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本院将由专人对线索进行核实。
点击查看.....................................................................................................................
特此公告。悬赏举报-
联系人:吕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