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架构图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选拔条件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除需具备学生会工作人员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担任学生会工作人员并从事学生会工作不少于1年,对学校的团学工作状况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积极参与学校的团学工作建设。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严于律己,在学生中有较
高的威信,能代表广大同学的利益,反映广大同学的心声。
(3)具有强烈的大局观念,有服务师生的精神。
(4)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未受到校级或系级处分。
(5)获得校级或系级评优或奖励一次以上。
(6)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
(7)符合“一好、二强、三高”的标准,即学习好,工作能力强、自控能力强、思想觉悟高、*治热情好、群棕威信高。以身作则,顾全大局,维护集体利益,能真正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选拔流程
(1)推荐审核——符合上述条件者可报名,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院(系)团组织推荐,经院(系)*组织同意,由学生处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委确定。院(系)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院(系)团组织同意,由院(系)*组织确定。
推荐人填写推荐意见,候选人按要求自行填写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前上交报名表至相关部门。现任主席团成员结合候选人日常工作状况,组织候选人进行谈话。
(2)竞聘——候选人根据自身的情况准备演讲资料,以公开竞选演讲的方式竞聘,并通过学生代表大会确定拟任名单。
(3)上报——拟任名单上报同级*委审议通过,确定最终名单。
(4)公示——名单确定后,立即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学生代表大会于年11月28日在学术报告厅顺利开展,应到场代表97人,实到96人。到会正式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符合相关规定。经学校*委同意,现将大会会议情况和选举结果报告如下:
一、审议《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二、选举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
我校第三届学代会正在进行积极的准备与筹划,预计于年我校团代会结束后进一步推进我校学代会的开展。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代表的选举在学院团委指导下,由各班团支部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报名、各系推荐、民主酝酿、资格审查等流程自下而上产生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2.以班级团支部推荐、同学联名推荐和自荐的方式推荐代表候选人后,由班团支部会员会组织班级全体学生会议,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民主选出规定名额的学生代表。
3.各系团总支推选产生的代表,上报学代会筹备工作组,经过本次大会资格审查组的资格审查后,方可成为本次大会正式代表。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广东省学联秘书处邮箱tsw_xxbgd.gov.cn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