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铭标)9月29日,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晓强委托,市人大常委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扬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
会议决定任命邓涛同志为汕尾市人民*府副市长;审议通过《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名。
会议表决通过《汕尾市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汕尾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决定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会议还进行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后,杨扬主持向宪法宣誓仪式。副市长邓涛领誓,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第四十次会议任命的有关同志集体向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少华、李汉流、彭永新、李惠文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少文,市检察院检察长沈丙友,市监委、市中级法院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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