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及时准确了解企业和群众对*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接受社会监督,有针对性地改进*务服务,提升*府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府,汕尾市*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于年12月17日印发了《汕尾市*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试行)》。日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广东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市*府部署要求,经汕尾市*府七届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后出台印发《汕尾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以此持续优化*务服务,进一步提升汕尾市*务服务水平。
*务服务“好差评”(以下称“好差评”)指*务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以下称评价人)对*务服务机构、平台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作出的评价。“好差评”适用各级*务服务机构、各类*务服务平台,每个*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务服务机构、*务服务平台和人员都接受评价。“好差评”内容包括各级*务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效率、服务便民度、整改实效,*务服务平台的便捷性、完善性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评价人既可以为服务事项评价,也可以为服务人员评价。评价结果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对应的分值分别为10分、8分、6分、3分、0分。评价人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务服务渠道做出“好差评”。线上评价渠道包括市级统一建设的广东*务服务网、*务服务小程序、移动*务服务应用及各地级以上市和市直*务服务机构自行建设的其他在线*务服务系统。线下评价渠道包括*务服务大厅(站)、自助服务终端和热线电话等。对收到的“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评价,督促承办的*务服务机构及时回访核实。评价属实的要限期整改,确为误评或恶意差评的,评价结果不予采纳。
汕尾市总大厅数22个,评价大厅数21个,评价覆盖率95.5%,全省排名第三名。年以来,汕尾市办件数25万多条,获得群众评价数16万多条,差评数5条,差评整改率%,好评率99.99%,*务服务质量平均分9.5分。为了建立市*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每月通报各县(市、区)和市级*务服务机构的“好差评”结果,并通过广东*务服务网、移动端*务服务应用、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好差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来源:汕尾市*务服务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