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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19 2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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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平安汕尾”发通稿称:年4月26日,汕尾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深圳市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经缜密侦查、布控守候,在深圳市龙华新区一出租屋将涉嫌集资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肖某娥(女,46岁,汕尾市城区人)抓捕归案。

案情回顾

年8月15日至18日,城区警方接到群众柯某怀等人陆续报警:被民间标会会头肖某娥骗走会款,被害人柯某怀、魏某如、吕某兰、向某敏等人被骗会款约人民币30多万元。接报后,城区警方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立案侦查。

经查,肖某娥自年以来,在其经营销售男女鞋的商店利用民间标会非法集资,集资后于年4月携带会款逃跑,下落不明。

随后,经城区警方加大侦查力度,对肖某娥有可能藏匿的地方逐一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终于掌握到其落脚点,并于4月26日,经深圳市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在深圳市龙华新区一出租屋将肖某娥抓捕归案。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投资者:

非法集资犯罪手法层出不穷,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天上不会掉馅饼”,不可能一夜暴富,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切莫因贪图高额利息而导致血本无归,上当受骗或发现非法集资线索者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正告不法分子要及早悬崖勒马,尽快投案自首,否则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何防范落入非法集资陷阱呢?六“不”口诀需牢记!

“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违规吸储不参与。”希望以此提醒投资人规避非法集资陷阱。

防范非法集资记住六“不”

1.非法集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凡涉嫌非法集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行承担。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在处理非法集资的债权债务时,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财产后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3.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投资有风险,请选择具有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或经批准允许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投资理财。

4.投资理财要提高风险意识。广大投融资者要学法知法守法,提高风险意识。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行为要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和分析,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拒绝高利诱惑,谨防受骗,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5.远离非法集资,牢记六“不”口诀: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违规吸储不参与。

图文编辑:潮汕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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